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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区林业局党总支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9-04-23 17:14  来源:洪泽纪委  作者:纪委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8年11月20日至12月3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林业局党总支开展常规巡察。2019年2月2日下午,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迅速成立区林业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李加伟任组长,田婷、冯连虎、王昌斌、杨广本、孙志永任副组长,各部门、下属单位、重点工作负责人为成员,形成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全体人员参与做好整改的工作机制。林业局召开局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条进行分析,形成整改方案。

(二)抓实责任分解。根据巡察反馈意见,林业局领导班子成员主动分析问题,落实责任,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时限,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严格责任追究。建立整改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省委巡视组交办的洪泽湖东部湿地自然保护区整改问题,目前已经完成整改3个,民生实事完善手续3个,6个点位已通过市级销号审核并报省里备案,另有2个点位有待区主要领导与省有关领导协调。

(二)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原林业局已经牵头对照有关标准和要求对以往的会议记录进行排查和整改,并在全系统开展了一次专项检查。农业农村局出台制定了《十项制度》,对“三重一大”议事程序进行了明确和规范,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全部严格按照区纪委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关于思想引领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由分管领导带队每月至少2次深入一线养殖大户、养殖场等,开展上门技术指导,截止到4月底,已累计开展各类技术指导10余次。同时,每季度开展1次技术培训,重大疫情及时发布,消除群众恐慌。建立了养殖大户微信群,设立了微信公众号,对有关疫情发生情况、控制情况以及上级有关精神及时发布。

(四)关于民生工作实效不显”问题的整改

已按季度联合市场、公安等部门开展私屠乱宰专项检查行动,严厉打击私屠乱宰行为,一季度已累计开展各类专项检查3次。加强村级防疫员培训,一季度开展区级层面培训2次,镇级技术培训8次,优化基层防疫队伍,规范防疫流程

(五)关于“为民服务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各乡镇兽医站站长带队主动深入养殖户了解实际生产困难,从2019年2月份起,乡镇兽医站一线技术人员每天至少1次,区级技术人员每人每周至少2次到养殖户、养殖场开展调研。2019年科技入户项目实施实施全过程督查,不符合规范、程序不到位的一律不得拨付项目资金。

(六)关于敬畏意识淡薄”问题的整改

已责成三河果园将自来水厂初始筹建、运行管理、收购赔付等情况在场内公示栏及职工群众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公示,并将有关情况向场内职工群众进行解释说明同时,成立民主理财小组,按季度将场内财务状况在公示栏公开,扩大场内民主。结合实际,制定完善果园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并做到制度上墙。

(七)关于学习教育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廉政意识。在每周一例会上及时传达学习有关政策文件精神,系统性开展职工学习教育工作牢固树立全局和大局意识,增强工作主动性,做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同时,各支部结合实际情况自主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八)关于“组织工作开展不力”问题的整改

农业农村局已对原农委、农工部、农机局、开发局、林业局、水产局党员基本情况及支部情况进行了摸底排查,目前,正在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对支部进行重新整合,逐步理顺组织关系。

(九)关于组织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原林业局已对“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记录材料进行一次回头看。拟由农业农村局党建办牵头对各支部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的进行问责

(十)关于借用人员较多”问题的整改

原林业局已召开领导班子会议重新研究借用人员方案,对于岗位重叠,任务分工相近的借用人员,全部清退。同时,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将借用人员方案向区政府分管领导报告并向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备案。

(十一)关于用人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目前,农业农村局已经出台制定了《十项制度》,对有关程序进行了明确和规范,按照“三重一大”有关规定,对涉及中层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时,及时将方案报有关部门审核把关,从源头上堵住可能存在的漏洞

(十二)关于基础性工作薄弱”问题的整改

原林业局已结合整改意见对干部档案及任免审批材料开展了专项检查,对一些不到位、不规范的地方进行了改正,严格按照上级有关制度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选人用人程序

(十三)关于“队伍结构无法适应新需求”问题的整改

根据《江苏省动物防疫法》规定,村级防疫员由所在地镇(街道)实施属地管理责任,畜禽主管部门仅负责业务指导和培训。近期正在将积极向区政府建议,提高村级防疫员待遇,或者以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的形式引进人才从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十四)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区纪委已对三河果园有关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了查处,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责处理,相关责任人也主动上缴了违纪款项;原林业局已责成有关单位就违规领取兼职补助、变相发放个人补助、重复报销等问题进行了自查自纠,并对有关费用进行了清退,共累计退回费用4900元。

(十五)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仍存风险”问题的整改

区农业农村局已专门成立项目办,对各类项目实施情况、实施进度、建设质量和资金拨付等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立即处理,对不合理的地方立即进行整改。

(十六)关于执法程序不合规”问题的整改

已由原林业局责成相关单位对执法材料、案卷卷宗等进行回头看,列出问题清单,对缺少的材料进行补充。对于无害化处理等目前暂无统一操作标准的,全部从严操作、从严要求。

(十七)关于财务会审中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坚决”问题的整改

完善场圃财务会审制度,每季度财务会审结束后1个月内,对交办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整改不彻底、不坚决的及时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提醒谈话。交办的问题二次出现的,按照实际情况进行问责

(十八)关于集体资产监管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财政部门关于集体资产监管有关规定,加强监管,重点对场圃集体资产进行监管,制定集体资产长效管理制度,建立集体资产台账,每年开展1次集体资产专项检查

(十九)关于“对下属单位人事管理松散”问题的整改

原林业局已责令三河果园解聘擅自聘用的职工。原林场职工胡静2016年8月经林业局班子会研究后调入苗圃。区编办会同区农业农村局正在对下属事业单位进行重新整合,进一步优化职能,加强管理。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在区委第二巡察组的指导帮助下,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将继续按照区委巡察办的要求,立足长远,举一反三,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为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一)强化理论学习,增强政治定力。要持之以恒对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的学习,充分认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内涵实质,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筑牢思想防线。

(二)健全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依法以章办事,坚决落实整改工作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账销号,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加强检查,防止反弹;对已作出部署的,强力推进,确保在限定时间落实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真正做到举一反三,深挖问题根源,查找制度漏洞,健全规章制度,确保整改取得长效。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强化“两个责任”。

通过制度规范、监督检查、整改纠风,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分解责任,把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到基层每一个党组织、每一名党员干部,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毫不松懈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作风建设一以贯之、步步深入。

欢迎广大群众对巡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7-87217001;电子邮箱:hashzqnw@163.com

 

 

                                                                                                                          淮安市洪泽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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