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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科技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0-03-11 09:19  来源:洪泽纪委  作者:纪委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巡察组2019819日至930日对科技局党组开展巡察。20191115日,巡察组反馈了意见,指出了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针对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局党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透彻分析巡察反馈的问题,认真学习关于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切实将思想统一到区委和区委第四巡察组的工作要求上来。

(二)压实领导责任。成立了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巡察整改工作。局党组先后召开2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确实整改工作具体到事,具体到人。科技局党组还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反馈意见,进行认真剖析和对照检查。

(三)明确职责分工。针对反馈的五个方面19个问题,进一步细化,按照党组班子职责分工,认领巡察整改工作任务。班子成员要坚持从自身抓起,以上率下,积极整改,将巡察整改工作摆到重要日程上来,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将反馈意见中的问题整改到位。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截至目前,共计12个问题已整改完成,有的将长期坚持执行。

1、关于“党组织核心作用发挥不显”问题的整改。一是强化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理念,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制定党建工作年度计划,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建问题,推动党建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提高领导班子科学决策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将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贯穿于加强党建工作全过程。二是树立科技服务观念。牢固树立“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一切服务群众”的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的观念。时刻牢记科技工作职责,优化服务模式,切实为企业和老百姓办实事。认真落实《中共淮安市洪泽区委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政府关于聚力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洪发〔2019〕17号)文件精神,推动区域企业科技创新。举办高企申报、规上工业企业研发统计等培训会,提高企业对高新技术企业和科研经费的日常规范管理能力,通过QQ群、微信群等建立长效沟通机制,充分发挥信息资源优势,为企业科技创新提供咨询服务。

2、关于“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力”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的“三重一大”制度。领导班子在研究决定重大科技项申报、大额资金拨付和干部选拔等问题时,首先由科室具体负责人提出方案,分管领导提出意见,经集体讨论交流后最后党组书记表态发言。二是强化对单位人事、财务、行政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和财政专项资金等“五项重点权力”事项的监管制约。除法律法规特殊规定外,一律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再交分管班子成员具体组织实施,构建“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运行机制

3、关于“主动作为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一是改变“我已经尽心尽责了”的肤浅认识,提升履职尽责的担当意识。增强做好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向上争取资金作为推动我区高质量发展、解决当前财政收支矛盾的重要工作来抓,努力形成各科室齐心协力、抢抓机遇、科学谋划、创新思路向上争取资金的氛围。二是坚决贯彻区委主要领导关于科技工作的指示精神,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保持干事创业的激情,保证干成事、干好事、不出事,向上争取资金要做到能争取尽争取,不怕担责任,切实减轻区财政负担,为建设现代化湖滨生态旅游新城增砖添瓦。

4、关于“中心组学习不深不透”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12个专题内容,做到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确保学习不流于形式、入脑入心。二是规范学习笔记。按照区委宣传部对党组学习计划要求,制定年度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每月组织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结合所学内容,中心组成员定期撰写心得体会,按照要求完成重点课题调研并形成调研文章3篇。

5、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一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确保“三会一课”的规范性、严肃性。根据党章党规等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三会一课”的基本程序、要求、形式等。二是丰富组织生活。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三会一课”活动的有效形式,与每月的党员“固定活动日”、学习强国等平台相结合,丰富支部组织生活形式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实境课程教育。三是建立党内谈心谈话长效机制。定期与广大党员进行谈心谈话,了解他们的工作生活情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存在的不足,沟通思想、交换意见。每季度及重大节假日前分管领导都与科室人员开展谈心谈话,落实“一岗双责”责任。

6、关于“会议记录缺失混乱”问题的整改。明确办公室专人负责党组、班子、集体会议记录,并制定了会议记录规范。对涉及会议记录的人员加强培训,提高记录水平,无论是党组、班子、集体记录还是支委会记录确保会议记录做到要素齐全、要点清晰、要旨不漏、保持原意、反映原貌、保存完善。

7、关于“公务接待超标”问题的整改。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十条禁令”以及省、市、区对公务接待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出台了《淮安市洪泽区科技局财务管理制度》。其中对公务接待的条件、餐费标准及陪餐人数、接待场所等进行了明确,并对事前审批、在廉政测评系统申报以及事后报销单据的填写提出了要求,并严格执行。

8、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提高认识,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了《洪泽县机关公车服务中心车辆服务保障方案(暂行)》(洪车改办〔2016〕11号)、《洪泽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洪办发〔2019〕109号)文件精神,办公室秉持节约原则,扎口公务用车平台申请用车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申报。严禁使用企业车辆,机关干部严禁以私车公用为名变通报销车辆维修、加油等费用,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相关规定。

9、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健全”问题的整改。对《淮安市洪泽区科技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行细化,明确固定资产管理的重点是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确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资产的配置、登记、统计、维护、保管等。针对下属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未入账情况,已与会计局相关人员沟通对接,现已在整改期限内将固定资产入账,并确保今后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10、关于“财务审核不严格”问题的整改。组织全体机关人员集中学习了《洪泽县级机关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出台了《淮安市洪泽区科技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出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等费用报销的标准。今后将严格执行该财务制度,规范报销相关手续,从严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不予报销。重复报销的120元市内交通费已经退还科技局银行账户。

11、关于“项目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一是制定了《淮安市洪泽区科技计划项目组织与管理办法》,明确科技计划项目组织流程和相关要求,对拟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加强把关,确保推荐项目符合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要求。二是召开2019年度省苏北科技专项项目专项培训会,对2019年度新立项的3个苏北科技专项项目承担单位开展业务培训,提醒项目实施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推动项目更好实施。

12、关于“挤占项目资金”问题的整改。对从东南大学技术运营中心、大楼运行管理项目经费列支临时工工资等相关问题,已经说明原因,并将相关资料存档。今后将严格执行财务预、决算管理制度,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财务人员、财务分管人员、单位负责人加强对项目资金支付审核,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和使用绩效。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止目前,共计7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退休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离退休党员教育管理。进一步提高对离退休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的认识,加强党性修养、党性观念的教育,引导老党员按时参加固定活动日、专题组织生活会等活动,不断丰富老党员的组织生活。二是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自整改方案确定之后,根据洪组发〔2019〕7号文件精神,对离退休党员党费进行重新测算并告知。针对少数党员申请减少党费的情况,12月9日召开支委会讨论,12月12日提交党组会讨论,12月19日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讨论并投票表决,一致通过顾学勤、赵卫东、李联甫3名党员减少党费(按100元/年缴纳)的申请,其他党员按比例缴纳。

2、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今后严格按照《淮安市洪泽区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洪组通〔2018〕91号)文件要求进行选拔任用干部,规范干部提拔流程,在干部选拔任用上,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切实做好民主测评、干部考察等工作。严格规范完善股级干部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讨论记录等相关资料,做好档案保存。严格按照洪人社发〔2018〕78号、洪人社发〔2018〕86号文件精神加强借用人员管理,已与人社局对接,正在办理借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做好跟进对接。

3、关于“向下属单位转嫁费用”问题的整改。对从下属单位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列支系列费用,已经说明原因,并将相关资料存档。今后将严格执行《淮安市洪泽区科技局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专职财务人员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各项经费收支,及时反映资金使用情况,明确审批流程,规范资金使用。对于2016年12月-2017年8月下属事业单位高新向临时人员支付目标考核奖及13月工资问题,我局已经开始整改,临时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等费用从科技局基本支出中解决。对于从下属事业单位列支平台运行维护费问题,我局今后将严格按照公务用车管理要求,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坚决不再报销与公务用车相关的费用。

4、关于“清理债权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通过完善《淮安市洪泽区科技局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政性资金对外借款的控制,规范对外借款行为,没有法律或政策依据,严禁财政性资金对外借款,建立往来款项定期清理制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对于洪泽竣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8.2376万元应收账款,财政部门批复同意核销,我单位已经向区政府打报告申请财政资金用于核销应收账款,现在等待区政府的批复中。目前我们在积极和有关单位沟通,取得相关凭证后,已经将相关保证金全部核销。对于董业明个人借款,在我们积极催收下,目前董业明本人已将借款情况上报区纪委,我局将待区纪委的处理结果明确后再采取下一步行动。

5、关于“项目跟踪、监管不够”问题的整改。一是制定了《淮安市洪泽区科技计划项目组织与管理办法》,明确科技计划项目监督与管理相关细则,对于立项项目,区科技局将根据国家、省、市有关项目管理规定及项目合同,对项目实施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原则上每个项目每年开展检查不少于2次(包括与省、市科技部门共同开展的检查)。二是召开2019年度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培训会议。对所有获批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的开展业务培训,一方面指导项目实施期内的承担单位按照省、市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开展项目,推动项目更好实施,另一方面指导项目实施期结束的承担单位组织结题材料,按相关规定办理结题手续。

6、关于“与东南大学合作成效不显”问题的整改。与东南大学的合作已经结束,在今后的产学研合作中:一是严格按照合作协议内容履行双方权利与义务,提高合作资金使用效益。二是以企业需求为抓手,密切加强企业与高校院所间的合作,不断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三是加强与淮阴工学院的合作,力争在科技人才项目、专利申请等方面取得新成效。

7、关于“苏科贷业务开展不力,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稳步推进“苏科贷工作。在办理“苏科贷”业务过程中,严把前期贷款审核关,在文件规定的必要条件基础上,进一步审核企业的经营情况、工业用电量、入库税收、开票销售以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等,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力争不再出现不良贷款做好现有不良贷款追偿工作。对于已经出现的不良贷款,严格按照《淮安市省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不良贷款风险补偿操作规程》(淮科〔2016〕153号)、《淮安市“苏科贷”工作操作规范》(淮科〔2016〕154号)文件规定,由江苏银行具体负责不良贷款的追偿工作,我局全力配合,针对坏贷企业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理:对于已经签订还款协议的,定期与江苏银行对接看企业是否按期还款;对于企业已经破产倒闭江苏银行提出风险补偿的,及时向区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对于暂未签订还款协议的,督促江苏银行尽快制定追偿计划。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两个月来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预期成效,对照区委第四巡察组的巡察整改要求,科技局党组将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深化学习教育,巩固巡察整改成效,确保巡察整改工作不留死角,取得实效。

(一)深入学习,加大教育力度。开展经常性的学习教育活动,严禁走过场式的学习。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三会一课”和每月10号的党员“固定活动日”,切实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精神学习,不断武装党员干部的头脑,强化宗旨教育、党性教育和理论教育。把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将学习教育向业务指导拓展,增强党性意识。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准确把握全局党员干部思想动态,进一步增强局全体人员的责任担当意识。

(二)跟踪督办,巩固整改成果。盯紧已完成和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开展“回头看”,认真跟踪回查,防止出现反弹,对仍需深化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持续用力,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坚持半年一汇报。

(三)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财务、科技计划项目等方面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并将建章立制和强化制度执行有机结合起来,确保事事有依据、件件严执行,促进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杜绝类似事项再次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管。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17-87220933;邮政地址:东七街三号A12-2幢405室;电子邮箱:hzkjj@163.com.

 

           

                                 中共淮安市洪泽区科学技术局

                                        2020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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