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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城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0-03-11 09:13  来源:洪泽纪委  作者:纪委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8月19日至9月3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城管局进行了巡察。2019年11月14日,区委巡察组向城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根据巡察反馈情况,区城管局党组共计涉及六大方面问题,18项具体问题细则;巡察意见反馈后,区城管局党组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巡察反馈整改工作,成立专门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11月15日、11月26日,先后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和民主生活会议,研究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确定了18项任务、41条整改措施,并明确至具体责任领导、具体整改时限和要求,实现定期汇总、建立台账、销号管理,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区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班子学习研究。开展党组集中互学、成员自学,认真学习研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同步开展扫黑除恶、安全生产以及城市管理指示精神等上级方针政策学习;二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结合城管工作实际以及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要求,每名班子成员明确一个调研主题和内容,截至目前,班子成员共计撰写调研报告5篇,其中《城区停车场建设的情况调研》,区委主要领导批示要求进一步进行细化、推广。

2.关于“适应城市发展需要超前规划布局城管环卫设施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区城管局积极向上申请2020年在新城区新建公共厕所2-3座,改造公共厕所3座,同时率先启动淮安市洪泽区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工作,目前各项任务已纳入中心城市建设重点项目。

3.关于“统筹推进各部门齐抓共管不力”问题的整改。

统筹推进垃圾分类、长效管理工作,下发督查通报13期,交办问题1269个,有效整改率95.52%。

4. 关于“牵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域垃圾分类、公厕建设等工作不够有效”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对各乡镇、街道公厕改建督查、指导力度,2019年55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公厕改建目标全部完成。二是投入37万元,购置四分类垃圾桶2000只,用于城市主次干道以及部分小区垃圾桶更换。三是加强垃圾分类终端建设。12月上旬,启动洪泽区再生资源分拣中心项目建设,推进全区垃圾分类工作开展。

5.关于“班子整体功能发挥不佳”问题的整改。

12月5日,班子成员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班子成员批评与自我批评;12月6日,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与普通党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6. 关于“班子成员创新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做好班子成员培训,邀请市级专家学者开展规范执法专题讲座两次,内部执法科室开展集中培训两次,开展全市以案释法研讨交流会议一次,2020年还将召开专题城市管理培训两次,邀请市城管局法规处专家和北京数字政通技术人员进行授课,力争不断通过学习培训提升班子创新意识。

7.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定期召开班子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三重一大”工作事项。10月份以来,共计召开班子及中层人员工作会议9次,形成专题会议纪要9篇,研究具体事项100余项,并在全局范围内进行公开。二是做好制度建设。制定城管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局务会议(中层例会)议事规则》和《城管局财务会计管理控制制度》三项,以制度性强化民主决策工作。

8.关于“未经集体研究向企业和个人借款”问题的整改。

已经全部完成借款清欠任务。

9.关于“未将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问题的整改。

成立区城管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组书记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分管意识形态工作,制定《区城管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制度》,以制度性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开展。

10.关于“班子成员对部门条线意识形态工作部署少,推动少,压力传导还不够”问题的整改。

根据《区城管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制度》要求,党组书记每半年开展一次意识形态主题研究,分管领导每季度对分管条线开展专题研究不少于一次,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半年进行一次督查,并在全局进行通报,不断压实工作责任。

11.关于“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缺乏,对外宣传亮点、展示形象不力,未能适应新媒体”问题的整改。

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主动和洪泽论坛等新媒体进行对接,并积极向今日头条等新媒体进行推介,2019年10月份以来,城管系统共积极选树培育身边典型人物6人,开展城管人物专访、集中整治等各类专题宣传活动10余次,其中环卫诗人刘芳个人事迹在江苏公共·新闻频道进行播放,贝乔英拾金不昧事迹经宣传被评为第五届淮安市道德模范和新时代淮安好人荣誉称号,淮安电视台《法治城管》专栏宣传城管队员王成喜等爱岗敬业典型。

12.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10月24日、11月14日、12月20日,召开党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加强思想建设。

13.关于“各支部学习满足于完成任务、大众化理论宣讲缺失”问题的整改。

不断丰富充实固定党日等活动,每月排定固定党日活动方案,改变以往灌输式学习教育模式,2019年固定党日活动内容新增扫黑除恶知识问答、看微视频、典型人物宣讲、建言献策、读书班活动等内容,全面引导全体人员学深学透。

14.关于“开展党建工作完成规定动作多,创新亮点工作少。结对‘共驻共建’活动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强化党建工作。在完成规定动作基础上,10月17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前往金堤永固进行实景教育;10月24日前往淮宝县政府开展红色基地教育;11月14日,分管领导带队前往三河刘尖村开展帮扶工作;同时在全局党员干部中积极选树先进典型,并在支部会议进行先进人物宣讲;二是全面做好共驻共建工作。局主要领导与社区进行座谈,细化共建清单,分管副局长带队开展中秋节前帮扶走访工作,同时向惠民家园社区一期、三期居民生活小区赠送60只分类垃圾桶和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等。

15.关于“基层支部未能做到党建和业务工作并重”问题的整改。

不断丰富充实固定党日等活动,10月份以来,每月排定固定党日活动内容,内容包括党建知识宣讲以及城市管理内容学习等,同时还不断增强支委成员作用发挥,支委成员带头重温入党经历、建言献策、读书班等活动,调动全体党员参会学习热情。

16.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基本以开会形式进行组织,参加人员互动性、活跃性欠缺”问题的整改。

一是精心制定固定党日等会议、活动方案,在新增扫黑除恶知识问答、看微视频、典型人物宣讲、建言献策、读书班活动等内容条目基础上,12月10日,局固定党日将活动现场移到马路上,全局党员干部深入东风路开展创建整治,通过现场看、现场改提升活动成效;二是9月25日,全局干部职工开展“我与党旗合影”和“党旗下的微笑”活动,传承革命精神。

17.关于“各支部除三会一课及固定党日外,基本无自学及互学工作计划”问题的整改。

以支部为单位,认真制定党员和集体学习方案、计划,以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的方式,开展学习活动,并做好学习记录,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

18.关于“提拔干部程序倒置,存在选任干部先上会研究后推荐考察问题,借用人员管理不规范、缺乏广告管理等专业人才”问题的整改。

一是12月23日,班子成员集中学习《淮安市洪泽区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二是加强借用人员管理。2019年10月22日,根据有关要求,已向区有关部门报备借用人员备案名册,同时一名原借用人员已不再借用;三是加强专业人才培养,2020年区城管局将招录一名规划设计类公务人员,目前已完成笔试等环节,届时将充实到广告管理工作中去。

19.关于“主要领导抓班子、带队伍要求不严,分管领导对条线管理宽松,工作纪律、财务制度、考核机制等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修订内部管理制度,对前期的考勤制度、城管工作人员着装规定、学习制度等进行修订,并在全局进行印发。二是加大督查检查,9月23日,分管领导带队对全局工作纪律进行检查,对招引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2020年1月15日,主要领导带队对全局工作进行专项督查。三是加大警示教育。2019年10月、12月,开展集中提醒谈话活动两次,约谈具体人员5人;同时在元旦、国庆、中秋、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召开班子及部门中层及以上作风建设会议,严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

20.关于“往往满足于完成交办任务,对如何创新工作、破解难题思考不多,谋划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重新修改执法大队市容管理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并于2020年1月1日进行正式实行,前期进行内部试通报,共计编印内部督查通报6期,通报有关问题360余个,奖惩有关人员98人;二是全面推进“门前五包”红黑榜机制,从七月份起编印《城区“门前五包”红黑榜商户情况通报》五期,目前共评选“门前五包”红榜商户185户,“红星商户”流动红旗38面,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21.关于“市容管理末位淘汰、网格化管理、‘门前五包’等制度执行不力,在全市城市长效管理考核中排名忽上忽下,甚至垫底”问题的整改。

积极开展亮点项目申报,截至12月底共有49个项目被市城管办评定为亮点项目,累计加分54分,2019年全市长效管理排名前三。

22.关于“在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上与群众期盼存在差距。老旧城区占道经营、流动摊点、占道修车等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

结合群众诉求,扎实开展油烟烧烤整治、早夜市整治以及店外经营整治等专项整治行动,对城区主次干道的重点路段进行集中整治140余次,整治占道经营1800余起,取缔倚门经营1760余户;督促10家重新安装油烟净化器,要求6家清洗油烟净化装置,重新改建油烟管道4家。

23. 关于“健康路、益寿路等路段仍存在随地乱倒垃圾、乱排污水现象,渣土车辆带泥行驶、抛洒滴漏等情况时有发生。垃圾分类宣传引导不力,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不高。公厕、中转站布局不尽合理,公共停车场停车位存在欠账,新城区公厕不足、老城区停车难问题较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是区城管局牵头于10月30日组建两个联合执法组,重点针对老城区等路段市容环境等开展联合整治,整体成效明显。二是加强渣土行业管控。查处车轮带泥行驶、污染路面等违规行为24起,处罚金额41900元整,清理偷倒乱倒建筑垃圾45处,城区渣土抛洒滴漏现象逐步好转。三是制作垃圾分类宣传牌。制作垃圾分类投放指南、投放方式等宣传牌1000余块,分别张贴在小区楼道以及大门出入口。四是拟定在新城区洪泽湖大道两侧新建装配式公厕2-3座,点位已经初步选定,正在与规划、国土部门对接。

24.关于“执法流程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10月13日、12月15日分别开展两次内部案件卷宗大排查;二是12月30日,邀请市局法规处进行指导,对案件卷宗进行了彻底排查,共整理出不规范卷宗12件,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25.关于“队伍纪律执行不严,部分人员出勤着装不规范,有的执勤期间迟到早退、擅自脱岗”问题的整改。

针对队伍纪律问题,按照《城管大队市容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实施办法(试行二)》,不断加大内部考核力度,自10月份以来共督查迟到、早退、旷工51人次,经过三个月的严查重处,现配备服装的人员均能按规定着装,按时到岗。

26.关于“公务接待规定执行不严,部分工作餐未按照规定履行申报手续或申报不及时。一些公务接待陪客人数、餐标均存在超标现象”问题的整改。

结合内部管理制度修订,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重新修订,明确各项制度执行力,严禁出现手续不完备申报现象发生。

27.关于“大额资金支出审核不严,多缺少必要的附件和凭证”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手续程序。今年以来,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各部门明确专人负责工程台账及资料归档工作,局分管领导以及财务领导加强对流程及附件审核,对无经办人签字等细节问题进行整改;二是执法大队、环卫所内部明确规范重大支出事前会议研究制度,要求涉及资金支出无论金额大小,均需在部门班子会议上讨论,并形成会议记录。

28.关于“环卫所将出险车辆保险赔付费直接支付给本单位经办人,无维修发票,存在廉洁风险,城管环卫物资材料未建立出入库明细台账,存在管理漏洞”问题的整改。

已规定车辆保险赔付不得通过经办人转交第三方,直接由保险公司理赔至第三方,并出具有关票据;建立固定资产出入库台账及领用制度,执法大队明确分管领导蔡明,仓库保管员吴祥荣;环卫所明确分管领导潘军,仓库保管员吕桂花;凭批件领取并建立台账资料,每月向部门领导进行汇报物资情况,杜绝管理漏洞。

29.关于“扩大津补贴发放范围、工会福利发放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2020年1月14日,区城管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春节前人员福利,严格执行津补贴发放规定,除上级文件明确要求外,在编人员一律不得发放津补贴。

30.关于“2016年集中新建和改造公厕未走招投标程序,也无设计方案和施工图,黄海路垃圾中转站和公厕项目未审批先实施,在已经完成招标、且百万元设备已采购到位的情况下,却因用地性质不符被国土部门叫停”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项目程序。12月2日,局属环卫部门召开环卫支部支委会议,要求施工项目要严格按照项目建设或改造流程执行,完善土地使用、招投标等手续,项目建设、改造前需通过会议研究,做好会议记录;二是局属环卫部门环卫支委会议讨论黄海路项目若因土地性质问题无法实施,且东五道中转站设施运营已将近10年,设备老化,维修成本高,面临改造问题,考虑将已采购设备用于东五道中转站改造。

31.关于“洪泽湖高级中学东侧公厕改扩建项目和杨码中转站项目,未按合同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有机物处理中心设备验收把关不严,全自动处理设备衔接不畅,导致人工作业多,工作效率低,且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缴纳履约保证金手续。局属环卫部门召开支部会议,要求牵头项目一律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二是加强管理维护。对有机物处理中心机械设备做到定期检查和维护,对前置处理设备做到及时清掏,同时为工作人员配备对讲机和安全帽,做到安全生产。

32.关于“洪泽与市区公共自行车系统未能实现兼容共享”问题的整改。

已与区信息中心对接,预计2020年一季度,全区将推行“一卡通”,届时由区公共自行车运营企业进行技术改进,保证“一卡通”能够实现公共自行车租用。关于淮安市区市民卡兼容问题,区城管局、信息办及运营企业将于近期就系统对接工作进行会办。

33. 关于“公共停车场停车位存在欠账,老城区停车难问题较突出”问题的整改。

针对公共停车问题,区城管局专题起草调研报告并报区委主要领导,12月18日,区委主要领导进行批示,目前正在方案细化推进中。

34.关于“北京路疏导点作用未能发挥”问题的整改。

北京路疏导点已于2019年5月份通过法律程序起诉承租人,2019年10月,法院按照流程进行诉前调解,因承租户要求降低赔偿标准,区城管局未同意;2019年12月,区城管局交纳诉讼费用,法院正式立案,下一步区城管局将督促法院尽快审理了结此案。

35.关于“执法力量薄弱,一线城管执法人员仅有7人”问题的整改。

鉴于编制限制等原因,区城管局将积极向上争取更多名额向一线执法倾斜。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经过近两个月的努力,区城管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巡察组工作要求和群众期盼仍有一定差距,下一步,区城管局党组将按照前期整改方案要求,坚持不懈抓好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效。

(一)强化政治站位提升。持续不断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持续加强全局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加强对后期整改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二)持续抓好后期整改。对已整改完成的定期进行回头看,坚决防止“反弹”现象发生;针对需深化整改的,由责任部门落实时间节点,进一步细化整改内容和措施,力争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全部整改完毕。

(三)加强长效机制建立。结合巡察整改工作,结合不同时期要求,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对一些好的方式方法以制度性进行固化并在全局范围内进行推广;同时积极主动和市区有关部门对接,学习先进经验,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提升群众满意度。

 


        中共淮安市洪泽区城市管理局党组

            2020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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