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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社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0-03-11 09:07  来源:洪泽纪委  作者:纪委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8月19日至9月3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人社局进行了巡察。2019年11月15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人社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

    区人社局党委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贯彻落实巡察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局党委立即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责任和措施,及时成立区人社局党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人社局党委书记、局长葛庆友任组长,局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担任副组长,局机关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问题整改组织协调和日常推进工作,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提升思想认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认真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关于巡察问题整改建议,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思想理念,认真反思在党的领导、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刻认识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局党委共召开党委会2次、专题部署会2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确保以高质高效的行动实践落实巡察整改要求。

    (三)坚持统筹兼顾。切实把巡察整改和人社各项工作结合,与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统筹兼顾,齐头并进,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一方面,按照区委区政府推动湖滨生态旅游新城高质量发展要求,着力在实施高质量就业创业、完善社会保障、推动人才战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快信息化进程及提升作风效能等方面,谋划新思路、落实新举措、寻求新突破。另一方面,以巡察问题整改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将整改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转化为深化人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保证。

    (四)狠抓责任落实。局党委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逐条分析,制定了《区人社局党委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列出了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清单,将7类22项问题细化为49小项126条整改措施,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按时完成。

二、强化问题导向,推动整改落实

针对区人社局整改落实工作主要任务和具体整改落实措施,局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单位),着力强化工作责任,按照“逐一过堂、对账销号”要求,以扎实有效的工作举措推进整改,一些群众关注度高、反响大的重点问题迅速得到解决,对贯穿全年或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正按计划实施,确保整改措施件件有结果,条条有落实。

(一)关于“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1.针对“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问题一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点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报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等内容。二是定期对班子成员、各支部学习笔记进行抽查,确保学习记录真实、清晰、规范。三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固定党日制度,加强党纪党规和党建业务知识教育,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精气神。四是建立谈心谈话制度,及时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五是严肃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专人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2.针对“执行议事决策机制不力”问题一是印发《洪泽区人社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健全完善“三重一大”事项监管与审批备案工作的通知》,明确“三重一大”主要内容、决策程序、审批备案和监督管理。二是对未执行“三重一大”事项的,一律不得实施,所支出费用一律不得报销入账;三是因不及时报告、不主动接受或规避监督、违反程序等造成负面影响的,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3.针对“攻坚克难精神不够”问题。

针对“招工难”与“就业难”并存问题。一是健全定期到企业服务调查研究与上门服务制度,巩固每月逢8日定期招聘会制度。二是不定期深入镇(街道)、村(居)举办集市或村头招聘会。三是鼓励和引导外地劳务公司通过中介或派遣业务为洪泽送工,同时加强与中西部贫困地区联系与沟通,建立劳务合作关系,有序向我区引进外地工人。

针对社会保险基金赤字问题。一是通过电视、报纸、微信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社保政策,提高群众对有关政策知晓率。对新增加企业和已参保灵活就业人员,联合税务局通过短信发送提醒,动员参保登记和缴费。二是继续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全民参保计划扩面专项行动,着力提高各类企业参保率和缴费基数。三是健全人社与税务社会保险征缴清欠联网机制,重抓社会保险费清欠工作。

⑶针对高尖人才引进难问题加大调研力度,摸清需求缺口;与用人单位沟通,细化方案;拓宽引才途径,重点拓展网络招聘等渠道。

4.针对“落实社保改革举措不力”问题。主动与区编委沟通,按医保划出、征收职能划到税务部门后工作需要,建议区编委重新发文确定区社保中心职能与内设机构。

 (二)关于“宗旨意识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

5.针对“政策宣传有待加强”问题。

⑴针对“窗口工作人员社保政策宣传力度不够”问题。一是采取每月集中学习与业务培训1次,及时将上级新政策传达到窗口工作人员。二是大力宣传社保政策,提高群众对有关政策的知晓率。三是深入开展“三走进”活动,将社保政策宣传到各类企业、千家万户。

⑵针对“有关就业创业政策宣传不到位”问题。一是采取“就业网”、“就业微信”、人力资源市场LED、印制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二是利用“结对共建”、“阳光扶贫”、劳动力调查等形式,定期深入社区和农村基层开展宣传;三是加强就业创业政策在报刊杂志上图文宣传。

6.针对“服务意识有待增强”问题。一是采取每月集中学习,明确与被服务人员关系,通过换位思考,想方设法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二是加强业务与语言技巧学习,热情接待投诉群众,应对突发事件时要机智、巧妙。三是严格执行《社会保险服务大厅工作人员日常规范考核奖惩细则》,每天安排专人对社保大厅服务情况开展督查,发现问题,即时整改。

7.针对“档案管理服务有待规范”问题。一是按照标准化档案室建设,已完成所有股级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更换A4档案盒以及装订工作。二是安排专人将档案分类归档,购置档案盒1000个、内部调剂档案柜6个。三是对局机关部分人事(调资表、工种备案表等)和文书档案进行了重新整理,并已移交至区档案局管理。

(三)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8.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没有落地”问题。一是调整领导班子分工,明确意识形态分管领导,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开展所属党(总)支部书记意识形态述职活动。二是局党委定期专题研究和部署意识形态工作,真正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目标考核和干部培训重要内容。三是加强对中共中央办公厅颁布《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文件的学习,及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9.针对“政治理论学习有所放松”问题。督促直属党(总)支部反复研读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不定期对党员干部个人学习情况进行督查,对学习主动性不高、“学习强国”学习不够认真的党员即时进行提醒。

10.针对“阵地管理需要完善”问题。一是与电信公司重新签订合同,搭载服务器,网站做到及时更新。二是明确人才中心网站维护负责人和宣传报道具体责任人,加强意识形态宣传阵地建设,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并与考核挂钩。

(四)关于“基层组织建设较为薄弱”问题的整改。

11.针对“支部活动不扎实”问题。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和每月10日“固定党日”等制度,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对直属党(总)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督查,明确专人做好“三会一课”会议记录。

12.针对“党建基础工作不牢”问题。

⑴针对“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一是健全会议制度,完善党委议事规则,认真处理好党政联席会、党委会和行政会关系,规范各类会议记录。二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及时更新党务公开栏内容,做到长期坚持。

⑵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严格按照发展党员有关规定,如实反映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情况。二是规范发展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民主评议、党费缴纳等工作,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13.针对“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问题。

⑴针对“选拔任用程序缺失”问题。严格执行《洪泽区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认真做好民主推荐、组织考察、任职前谈话等相关工作。

⑵针对“临聘人员管理不规范,临聘人员管理较为混乱”问题。一是认真执行民主推荐、党委研究、公示报批等干部人事管理制度。二是出台区人社局编外用工管理制度,完善集体研究、透明决策机制。

⑶针对“社保中心重要岗位使用聘用人员存在廉政风险,未形成良好的内部竞争上岗、定期轮岗等机制问题。一是对重点岗位编外人员进行调整,落实岗位责任制,预防廉政风险。二是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岗位公开竞聘方案,出台内部定期轮岗办法,防范管理风险。

(五)关于“工作作风有待改进”问题的整改。

14.针对“务实精神不足”问题。

⑴针对“工作重布置轻督查,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现象依然存在”问题。一是纠正“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形式主义现象通过走访访谈,掌握基层实际情况,推进工作。二是对于能不召开的会议尽量不开,重点减少文字数量,提高文字质量。

⑵针对“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调研少,听取基层意见不多,对基层单位有关情况以及干部职工的思想和工作状态了解不够”问题。一是局领导班子经常深入基层调研,对分管科室和单位工作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二是不定期深入基层党建联系点,了解党建情况,帮助联系点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

⑶针对“深入企业调研用工需求不够扎实,对开发区企业结构性缺工情况调查不够全面”问题。一是成立服务企业用工小组,定期深入企业服务;二是重点帮助缺工企业招工,指导企业合理、稳定用工;三是做好技术工人的登记、管理和向缺工企业推荐工作;四是及时做好春节期间招工工作,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用工保障。

⑷针对“基金监督职能有待加强,衔接机制不健全”问题。一是成立基金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社保基金监督工作。二是出台《洪泽区社会保险基金非现场监督工作管理办法》《洪泽区社会保险法稽核事项》《洪泽区社会保险基金定期对账管理暂行办法》《洪泽区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内控管理办法》,修订完善社保中心、就业处基金管理等内控制度。三是制定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定期审核,发现问题,即时纠正。

15.针对“工作责任心不强”问题。一是收集全国案例材料,定期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警示教育、各项政策和制度培训工作。二是每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开始前,坚持召开资格审查工作会议,对审查工作作相应说明和提出纪律要求。三是对公开招聘全过程中(包括资格审查),违反纪律行为的,给予问责处理等。

16.针对“存在‘不作为’倾向”问题。

⑴针对“存在‘不想为不愿为’的思想,部分科室之间工作存在推诿现象”问题。加强对工作人员思想教育,严格执行上级党委决定,对工作中推诿扯皮人员,及时提醒谈话等。

⑵针对“社保中心有关科室存在业务交叉,相互之间有时存在扯皮现象问题。强化内部管理,厘清区社保中心与局机关职能科室、其他事业单位职责边界,明确各自职责,做到令行禁止。

17.针对“工作纪律执行不严”问题。一是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工作纪律管理规定等。二是严格执行《洪泽区人社局请假休假规定(暂行)》,加强工作人员请休假制度管理重新制作去向牌,要求工作人员公务外出或请假时,及时调整去向牌,告知人员去向。四是不定期进行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即时谈话提醒,已开展明察暗访6次,对2名违纪人员及时提醒谈话。

(六)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18.针对“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力”问题。

⑴针对“党委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少,缺乏常态化、规范化责任监督机制”问题。一是强化“一把手”责任担当,班子成员履行好集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每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不少于4次。二是完善相关制度,对全系统干部职工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监督,把责任压紧压实。

⑵针对“党委主要负责人存在‘好人主义’‘护犊子’思想,对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存在宽松软问题,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提醒不够、追究不够”问题。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理念,加强对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做到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持抓早抓小、抓常抓细,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使第一种形态成为常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⑶针对“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实,‘一岗双责’责任不清,履职纪实手册内容关联度不高,与基层干部谈心谈话没有形成常态”问题。一是认真履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不定期深入联系点开展调研谈心谈话活动,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制定下发局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季度工单,认真做好履职纪实记录。

19.针对“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问题。

⑴针对“费用报销不规范,有的大额借款和票据没有经过审批”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通知》《区人社局财务内控制度》,加强差旅费、公务接待等管理,对超标准安排工作餐违规人员进行了集体约谈。二是规范大额借款管理办法,招商等费用不得在下属事业单位报销。

⑵针对“旅差费审核不严,存在旅差费没有申报、自备车辆报销市内交通补贴、以及报销车票日期和实际出差日期不符等现象问题。一是出台《洪泽区人社局差旅费报销整改方案》,明确专人对违规报销市内交通费全面梳理排查,已对违规费用全部退回到区人社局财务账户。二是今后出差人员必须事先申报并填写“出差申请单”,经局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出差。三是自备车辆出行市区只报误餐补助,不得报销市内交通费。四是未经领导批准擅自出差、违规报销差旅费人员将严肃问责

⑶针对“存在支出不够规范、专项资金使用不精准、购置的固定资产没有及时入账问题。一是健全专项资金使用制度,严格执行专项资金使用规定,规范专项资金使用流程,今后确保专项经费专款专用。二是对专项资金使用进行了“回头看”,即时纠正资金使用不精准行为,目前已督促人才中心从办公经费结余中逐年补回违规使用的专项资金。三是已督促各事业单位对购置未入账的固定资产及时入账。

20.针对“对下属单位监管缺失”问题。

⑴针对“人社局党委对直属单位的物资采购、车辆使用、职工奖金发放等监督不到位,对直属单位“三重一大”事项,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问题。一是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督查,督促下属事业单位党组织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及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二是印发《洪泽区人社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健全完善“三重一大”事项监管与审批备案工作的通知》,明确“三重一大”主要内容、决策程序、审批备案和监督管理。三是对直属事业单位物资采购、车辆使用、职工奖金发放等进行了督查,对发现违规行为,即时整改到位。

⑵针对“有的直属单位内部管理制度不够健全,权力运行不够规范,执行党委决策部署存在打折扣现象”问题。严格执行局党委研究决定,对2个单位违规发放5名非在编人员责任目标奖超额部分,已全部追缴到区人社局财务账户。

⑶针对“对直属单位离任负责人履职情况监督不够,对离任变动的直属单位负责人,没有采取审计监督等措施”问题。健全离任审计制度,主动与区审计局对接,配合审计局对我局近年来离任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审计。对今后离任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即时争取审计部门予以审计。

⑷针对“对下属企业金桥劳务服务中心和新欣资产管理中心监管需进一步加强”问题。一是2019年2月已停止金桥劳务服务中心一切经营活动,并制订改制方案进行改制,对原有人员进行了身份置换,与就业处完全脱钩。金桥劳务服务中心已完成资产清算、财务审计工作,2020年5月底前完成注销工作。二是新欣资产管理中心已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账务进行审计,对应收账款进行排查,减少坏账损失,待审计结果确定后予以注销。

21.针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

⑴针对“执行接待管理规定不够严格”问题。一是加强公务接待和工作餐管理,完善公务接待管理等审批备案制度。二是出台《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补充通知》,禁止“无公函接待、从招商引资中列支费用”等现象发生。三是不定期组织督查,对执行不到位的单位,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问责处理。

⑵针对“工会活动奖项设置不规范”问题。一是认真学习《工会法》,严格工会经费管理,认真制定职工活动计划,合理设置奖项。二是2020年1月开始工会费用筹收、活动奖项设置,严格按照江苏省总工会文件执行。

(七)关于“省委巡视发现问题整改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问题的整改。

22.针对省委巡视发现问题涉及区人社局整改工作还需完善”问题。一是对省委巡视交办的高良涧街道、岔河镇超标使用编外人员问题,2018年12月12日,区政府办已出台了《洪泽区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目前,区委区政府已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纳入2020年展新貌“十大行动”,由区委编办牵头负责,我局将与财政局配合开展专项整治。二是统计全区编外人员使用数量,完善整改台账资料。三是与区编办、财政局研究讨论,并报区委区政府拟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的意见》,在编外人员数量控制、日常管理、考核聘用上细化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三、抓住整改契机,巩固整改成效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围绕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巡察整改落实与促就业、强社保、引人才、保民生等工作有机结合,切实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干部作风、加快全区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在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上下功夫。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切实把党委主体责任传导到位。坚持挺纪在前,充分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特别是发挥好“第一种形态”作用,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严肃查处,及时通报曝光,形成震慑,推动区人社局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相结合,做到“两手抓、两手硬”。

    (二)在推进巡察问题整改上下功夫。巡察问题整改不是一蹴而就,更不是一劳永逸的事情,对照巡察问题清单,实行销号处理,对已经完成整改的,做好跟踪回访工作,定期对重点问题、突出问题再“回炉补火”,加强风险防控,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于正在整改过程中的问题,按照逐一整改、对账销号的要求,强化工作责任,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

    (三)在建立常态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共性问题解决方法,对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的制度,予以修订完善;对制度缺位的,及时研究建立,把制度建设作为解决当前和今后同类问题的根本举措,贯穿整改全过程。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发挥整改对其他各项工作的推动作用,以制度建设推动整改成果常态化、长效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17~80928089;邮政地址:洪泽区洪泽湖大道33号区人社局办公室;电子邮箱:hzrsjb@126.com。

  

 

               中共淮安市洪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

             202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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