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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县编办“四项”措施推进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时间:2016-03-11 15:03  来源:洪泽纪委  作者:admin

根据中央编办和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关于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的通知和淮安市编办关于开展2015年度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精神,洪泽县“四项措施”开展全县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一是抓宣传。主要利用会议、网站、通知等形式对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目的、意义、社会法律作用等进行宣传,让事业单位法人认清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赋予事业单位法人存续期间保持不变的统一代码,相当于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放一个全国统一的“身份证号”;新证书上标注的18位码是源头上的统一赋码,把多次办理改为一次办理,改变了过去事业单位须向登记管理机关、市场监管等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分别办理相关证件的模式。同一事业单位拥有一个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唯一性。
    二是抓学习。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深入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改革的重要工作,该县编办在年初分两次组织登记局的人员对《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中央编办《关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改版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央编办函〔2015〕129号)文件精神进行认真的学习。对事业单位登记系统的操作流程进行全面的了解,并将相关文件和具体操作流程进行梳理,上传至县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工作QQ群,便于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和全县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单位进行学习运用。
    三是抓结合。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是一个整体,该县将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与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换证相结合。下发《全县2015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报送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在上报年度报告公示的同时对全县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换领由“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的法人证书,确保全县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更换率达100%。
    四是抓服务。为高效的做好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工作,该县增加了1名登记管理工作人员,更换了证书打印机、扫描仪等硬件设施,及时给上报事业单位年报报告公示书的单位打印换发新的法人证书,对事业单位上报年度报告公示书时缺少相关材料的采取“告知承诺制”的同时也及时给予换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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