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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区编办践行政务诚信提升机构编制工作公信力
时间:2017-01-10 08:37  来源:洪泽纪委  作者:admin

“真实无妄、诚信无伪”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当下衡量政治文明进步程度的“黄金标尺”。机构编制政务诚信作为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编办的部门形象。洪泽区编办积极践行政务诚信建设,有效提升机构编制工作公信力。

 一是诚信塑队。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诚信”这一主题教育,组织干部全方位学习解读《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7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98号)等诚信建设规范性文件,让“守信荣、失信耻、无信忧”的价值理念扎根全员、深入人心。

二是依法行政。对前来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人员,一次性告知其登记所需提交的全部材料,并及时提供申请表格、章程等格式范本。对符合法定条件且手续齐备的,当场登记发证。此举既方便了申请人,又有效防范了登记法律风险,连续多年实现登记“零投诉、零复议、零诉讼”,增强了登记公信力。

三是政务公开。开通洪泽机构编制网,公开编办主要职责、内设机构、政策法规、办事指南、举报投诉等信息和内容,编制“洪泽区编办行政权力清单”及其办事指南、流程图,公布在“江苏(洪泽)政务服务网”上,方便公众浏览、下载。

四是失信必究。对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干部,严肃追究其个人责任。同时,记入干部个人诚信档案,与年度考核奖惩、评优评先、职务晋升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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