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信息公开 > 巡视巡察 > 本级巡视巡察情况 > 进驻 >

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区水利局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时间:2018-03-21 14:32  来源:洪泽纪委  作者:洪泽纪委网站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水利局开展为期40天的常规巡察。2018年3月20日上午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区委第四巡察组组长谷朝阳作动员讲话,区水利局党委副书记郭明珠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区委第四巡察组副组长陈丙军及其他巡察组成员,区水利局班子全体成员、机关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各下属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近三年退休的科级干部参加会议。

谷朝阳指出,一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准确把握巡视巡察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总书记充分肯定了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取得的成绩,指出“巡视利剑作用彰显,实现了中央和省级党委巡视全覆盖”,同时指出要“在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强调要“深化政治巡视,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我们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政治巡视”的新要求,切实增加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化巡视巡察的政治定位,突出加强党的领导、抓住党的建设、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巡视巡察向纵深发展。要坚持挺纪在前,紧扣“六大纪律”,深化“四个着力”,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不力等突出问题,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高举巡视巡察利剑,形成有力震慑。二要运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利器,扎实开展本轮巡察工作。巡视巡察工作全覆盖是中央和省委提出的“硬要求”,是党内法规确定的“硬指标”,也是必须完成的“法定任务”。我们将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区委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巡视工作条例》、《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省委《关于加强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的意见》,掌握运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利器,用好党纪戒尺,突出监督重点,严格依纪依规开展巡察,确保如期实现巡察全覆盖目标。三要强化责任担当,共同完成好区委赋予的光荣使命。做好这次巡察工作是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具体体现,是区水利局党委和巡察组的共同政治责任。区水利局党委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支持巡察组工作,督促联络机构履行好职责,大力配合开展好巡察工作。要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实事求是、全面准确地汇报情况,积极配合巡察组工作,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我们将紧紧依靠区水利局党委开展工作,加强与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的沟通,同时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郭明珠在会上作表态发言,一是全局上下要充分认识这次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建立巡察制度,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提高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这次区委巡察组前来巡察指导,是局党委向区委全面汇报工作的一次重要机遇,是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一次重要机遇,也是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和发展水平的一次重要机遇。全系统各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都要深刻认识这次巡察工作的重要性,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迎接区委巡察组的检查指导。二是要积极配合区委巡察组的工作。区委巡察组是代表区委来我局巡察工作的,是区委对我局各项工作发展的一次大检查、大巡察和具体指导。各科室、局直单位、水利站要坚决按照区委的要求,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巡察组的安排部署上来,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区委巡察组的部署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严肃认真地对待巡察工作,自觉接受巡察组的巡察和监督,努力在整改问题、推动发展上取得突破;在工作上全力配合,严守组织纪律,讲政治、讲大局,积极主动配合巡察组的工作,诚恳对待巡察组的各项监督检查活动,确保巡察组掌握真实情况,确保整个巡察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达到预期目的。三是以巡察工作为动力高质量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巡察组在我局一个多月的时间,正好是冬春水利建设等各项工作全面铺开的关键时期。我们要以巡察工作为动力,鼓足干劲,大力倡导扎实苦干、实干,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形成凝聚党气民心的强大力量,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坚定不移地推动全系统各项工作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为进一步建设平安、美丽、幸福新洪泽作出更多的贡献。

在巡察区水利局期间,区委第四巡察组专门设置举报(办公)电话:0517-87289088,手机:18451225681,巡察组受理电话时间为:工作日8:30—17:30。办公地点:水政执法基地2楼。举报信箱地址:1.区水利局大楼前西侧。2.水政执法基地东侧。电子邮箱:hzqwxcz4@163.com。根据巡察工作相关规定,区委第四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水利局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党员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组受理范围的信访事项,将按规定交由区水利局和有关部门处理。



主办:中国共产党淮安市洪泽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版权所有:中国共产党淮安市洪泽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苏ICP备202104473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