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下午,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区委第十二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吴一航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会议。
会上,区委各巡察组组长分别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了巡察资产公司、建投集团、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四小”机动式巡察和对区农业农村局巡察“回头看”工作情况。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讨论和点评,并对巡察工作报告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汇报后,对区委第十二轮巡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吴一航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问题定性要“准”。要围绕被巡察单位的职责定位,用“三个聚焦”进行划分定性,同时按照多个问题之间的逻辑联系,归纳提炼形成最终定性结论,避免出现以点代面、以偏概全的情况。二是问题线索要“细”。巡察报告中指出的所有问题,都必须用具体、准确、典型的事例和数据来印证支撑,力求做到问题研判准确,杜绝问题线索空泛。三要整改建议要“实”。提出的整改意见,要切合被巡察单位的工作实际,具有针对性、操作性,真正利于解决被巡察单位的问题,杜绝空洞、宽泛的巡察建议。
洪泽区委第十二轮巡察共设置4个常规巡察组,于2020年7月20日-9月4日,分别对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审计局、区资产公司、建投集团等单位开展了常规巡察,还对部分基层村(社区)、站所开展了“四小”“机动式”巡察,并对区农业农村局开展了巡察“回头看”。